【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定远县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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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着力推动定远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定远县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着力推动定远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参照《关于科学开展2022年国土绿化的实施意见》(定政办〔202212号),制定了《奖补方案2023-2025年》,对进一步推动我县林长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广严桥“官东”四旁绿化模式,强化要素服务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三、文件起草过程:我县参照天长、南谯、凤阳等县(市)区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历年林业实施意见,草拟《定远县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于202326日通过OA系统公开征求了22个乡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相关单位意见,期间收到5份反馈意见,乡镇4份均无异议;县直机关1份,反馈意见为:县财政局建议申请上级专项或整合林业项目资金解决,林长制办公经费从单位工作经费中解决

    《奖补方案2023-2025年》经202366日县政府 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627日以“定政办〔202323号”文印发。

    四、工作目标:《奖补方案2023-2025年》主要人工造林、林业创建、品牌激励、林长制改革等方面的管理。推进营造林任务如期完成,盘活耕地以外的一切可种树的土地容量,充分利用四旁四边的各种边角空地,结合森林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到适地适树、应绿尽绿,推动薄壳山核桃、麻栎等树种产业发展,鼓励我县林业企业走出定远,参加交流、展览、推广等活动

    五、主要内容:《奖补方案2023-2025年》分三部分,五项内容。

    1. 人工造林奖补对象、标准及要求人工造林分新增造林和更新造林。完善薄壳山核桃、麻栎、杜仲造林以及其他树种验收起始面积、奖补对象、验收流程以及奖补标准政策。

    2. 林业创建奖补对象及奖补标准。分森林村庄创建、森林城镇创建以及企业创建。

    3. 品牌激励支持林业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皖美系列品牌和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林产品和林产品地理标志)等。支持申报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对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国家产品标志的,按照每个5万元予以奖励,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品一标的,每项奖励1万元。

    4. 交流推广。鼓励我县林业企业走出定远,参加交流、展览、推广等活动。对我县林业企业参加由市级以上官方组织的交流、展览、推广等活动的,每年度按市内、省内、省外分别予以0.3万、0.5万、1万元奖励,对参展作品在活动中获奖的企业,予以每次1万元奖励。

    5. 林长制改革。鼓励乡镇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中积极探索,创新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典型案例。典型案例获得市、省、国家级林业主管部门推广,分别奖励5万、10万、20万元。对提供官方组织的市级以上会议现场或观摩点的乡镇,每场次予以奖补15万元。

    六、创新举措:鼓励乡镇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中积极探索,创新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典型案例,推进以四旁绿化为主导的乡村绿化,扩大严桥乡四旁造林与我县薄壳山核桃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官东模式,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后续抚育管理,巩固绿化成果。

    本奖补方案执行期3年(2023—2025年),原有文件中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为保证《定远县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方案2023-2025年》的贯彻执行,各乡镇负责组织奖补验收、相关资料报送归档等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争取和整合上级项目资金、技术指导、资料备案等工作。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及时兑现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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